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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FC-22新增产能,审批该不该放开?

点击: 日期:2018-12-19 18:04:41 选择字号:

    近日,“放开原料用途HCFC-22项目审批”的呼声在氟化工行业中引起了一场不小的波澜。中国化工报记者获悉,目前国内有些企业正在准备新建HCFC-22项目,而山东、福建、江苏、江西等地已建成准备投产的新装置合计产能也达到了10万吨,其中一些企业正在呼吁环保部放开对原料用途HCFC-22新项目的审批。

  而就在9月15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的前一天,环保部在北京举行了2014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活动,并公布了中国第一批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线关闭项目企业清单。首批共有5家企业关闭5条HCFCs生产线,淘汰HCFCs生产配额量58864吨,淘汰相应的HCFCs生产能力8.8万吨/年。中国化工报记者注意到,在首批淘汰的5条生产线中有2条HCFC-22生产线,合计淘汰生产配额量33237吨。

  一边在淘汰,一边还在新建,“HCFC-22新增产能到底该不该开工?”成为眼下氟化工行业关注的一个焦点。其中有赞同者,也不乏反对的声音。为什么在国际社会大幅削减HCFCs产能的背景下,我国还会有HCFC-22新装置上马呢?如果新装置投产又会对我国的履约工作和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目前我国对HCFC-22新增产能采取怎样的监管策略……中国化工报记者对相关企业进行了采访。

  HCFC-22逆势上马为哪般

  众所周知,HCFCs是国际上公认的主要的ODS(消耗臭氧层物质)之一,具有很强的温室气体效应。按照《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要求,作为制冷剂用途的HCFCs将在2030年从地球上销声匿迹。

  “毫无疑问,作为受控用途的ODS,HCFCs是要被淘汰的物质,HCFC-22是其中产量最大的一个品种,2013年国内的产能近80万吨,其中受控用途HCFC-22的用量为30.84万吨,这部分产能到2030年将全部被关停。”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曾本忠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

  一边在淘汰,一边又在新建,看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的现象呢?这是由于HCFC-22的角色有其特殊性。它具有双重身份,既可以作为制冷剂用于冰箱和空调制造和维修业,根据《议定书》的要求,这部分用途是受控的;同时,它又可以作为原料生产四氟乙烯、六氟丙烯,进而进一步加工成新型制冷剂以及聚四氟乙烯、氟橡胶等高性能材料,这部分用途又是不受控的。

  事实上,还有一个大背景不得不提,2010~2011年曾经是氟化工发展的黄金时期,氟化工产业可以用“产销两旺、量价齐增”来形容,企业利润丰厚,有些产品的毛利甚至达到40%。伴随着空调需求超预期增长,HCFC-22价格也创出了新高。氟化工行业的繁荣景象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目光。与此同时,国家将氟化工列为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在我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有8项规划都涉及到含氟化学品。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氟化工材料用量的增长,企业普遍看好氟化工产业未来的发展前景。近几年各地规划上马了一大批氟化工项目,HCFC-22作为基础原材料自然也就成了“香饽饽”。

  据不完全统计,2011~2013年,山东、福建、江苏、江西等地已经建成准备投产的HCFC-22合计新增产能达10万吨左右,均是以生产原料的名义建设。这部分用途尽管不受控,但根据2008年12月25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含氢氯氟烃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8】104号)的要求,化工产品专用原料的HCFCs生产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也要经过环保部的核准后才能开展项目环评,环评通过后还要报环保部备案。

  而据环保部相关人士透露,山东、江西、福建、江苏等地的一批新建装置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环保部的核准,也没有到环保部备案。

  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了几家准备新上项目的企业,相关负责人较为一致看法是,国际公约中对于作为生产原料用途的HCFC-22没有明文限制,企业根据下游需求配套生产无可厚非,而且适当的产能过剩有利于市场竞争,不能因为制冷剂的“绿色壁垒”就将原料用途的项目也拒之门外。

  山东鲁西化工集团研究院院长陈运峰就认为:“鲁西化工集团之所以决定新建HCFC-22生产装置,主要是考虑目前公司已经有HCFC-22的上游原料三氯甲烷,同时还生产下游的含氟聚合物和新型制冷剂R134a,在氟化工的产业链中唯独缺乏中间环节HCFC-22。我们一边向外销售三氯甲烷,一边又要从外面购买HCFC-22来生产下游产品,一是增加了销售费用,二来在运输环节上也增加了安全和环保的风险,从产业链角度讲十分不合理。”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黄绍威对放开项目的审批也持赞同的态度。他对中国化工报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许多化工产品过剩,只有放开市场,让大家充分竞争,产品质量和品质才上得去,才能实现优胜劣汰,淘汰落后产能。只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才能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力。”

  上述两家企业的负责人还表示,新上项目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要增强氟聚合物的市场竞争力。如果按照市场价格外购HCFC-22生产下游产品,企业的成本会大大增加,产品在市场上根本就没有竞争力。如果自己配套生产HCFC-22,下游产品的成本每吨就可以降低1000~2000元。上不上项目应该由企业根据市场状况来抉择,市场经济给每个企业都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有竞争才有进步,优胜劣汰的过程加速了技术水平的提升,同时也会促使落后产能尽早退出市场。

  放开审批增大履约压力

  与支持放开项目审批的企业不同,业内一些企业对此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在制冷剂用途HCFC-22削减工作刚刚开始之际,就放开原料用途HCFC-22项目审批,不仅会增加淘汰压力,加大履约监管风险,而且还会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抛开企业利益和行业利益不谈,单就国家的履约责任来讲,如果在此时放开原料用途HCFC-22项目审批,对于政府部门履约监管工作十分不利。”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殷铭明确表示,“当前我国的HCFCs削减淘汰工作处于启动阶段,国家为实现2015年10%的削减淘汰目标,利用世行的补偿基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刚刚宣布实施5条HCFCs生产线的关停。若在这个时候放开原料用途HCFC-22项目审批,一边在拆,一边在建,在政策的连贯性上就会自相矛盾,会对履约管理工作产生严重的干扰和冲击。”

  东岳集团总工程师于修源也认为,当前环境下,放开原料用途HCFC-22生产项目审批,很容易混淆视听,增加履约监管风险。根据《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仅生产原料用途HCFC-22的生产企业,其受控用途配额为零,但企业HCFC-22年底库存的增加量将全部视为受控用途。因此,对HCFC-22原料用途的监控具有艰难性、复杂性、不确定性,这将直接干扰和冲击HCFC-22削减淘汰,将极大地增加国际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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